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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特阿拉伯和印度尼西亚对于进口货物的新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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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特阿拉伯和印度尼西亚当局最近发布了新的规定,内容涉及与两国相关的货物进口。
请注意以下规定已经生效。如不遵守,可能导致相关处罚。
1. 对于进口到沙特阿拉伯的货物
所有进口到沙特的货物必须遵守以下条件:
商品上需要粘贴一个显示原产地的固定标签(需为铭刻或永久性印刷)。若由于商品性质特殊而无法使用铭刻或永久性印刷,那么原产地名必须贴在每个零售包裹或包装上。原产地证书上必须注明原产地。
如果项目中有原产地出自欧洲国家的货物,那么原产地证书上必须提到原产地国家的确切名称,而不是仅仅提到"欧盟制造" 。如果一个包裹,其中所含的货件来自各个不同的国家,那么每一个项目的原产地必须在原产地证书上注明。
请注意,任何抵境货物若没有显示原产地的固定标签,可能会受到如下处理:
- 进口货物将被自动记录为不符合进口条件,且指示为需要其更改成固定标签,以确保货物在海关或仓库时标签不可移动。该项更改必须在两周内完成。同时将被处以每票5000里亚尔(约1333美金)的罚款。
- 如果进口商无法修改其标签为不可移动式,他/她将被指示复出口该货物至原产地。从而他将免交罚金。
- 如果进口货物无法用固定且不可移动标签以标明其原产国,进口商应决定复出口该货物至原产地,他/她将被允许这样做,从而也将免交罚金。
关于该项新规定的更多详情,请浏览:http://www.customs.gov.sa/customsnew/rules/sunitedrulesdetails_e.aspx
2. 对于进口到印度尼西亚的货物
以下条款适用于所有到印度尼西亚的进口货物。
衣服、电器、鞋类、玩具、食品和饮料进口到印尼,
必须在印尼贸易部进行注册登记。
以上这些货物进口到印尼之前,出口国必须提交检测报告。
请注意:如果没有提交检测报告的货物到达印尼,将会被按照以下条款处理:
- 发货人直接向印尼贸易部提交免税申请。(需支付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用)
- 货物退回至发件人。(需支付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用)
以下情况可免除处理:
- 进口货物的价值低于1500美元。(FOB:离岸价)
- 进口商是当地生产制造企业, 并且使用这些进口货物
作为原材料生产,并出口成品的。
- 暂时进口至印尼。
- 进口至印尼免税地区。
更多关于检测报告的信息,请浏览: http://www.ivp.sgs.com/ivp/ca_on_going_contracts_ivp/ca_indonesia_ivp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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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《UPS中国》